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启东市纪委监委、启东市司法局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专家库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社会各界有法律专业背景、熟悉行政执法的专业人士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社会各界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且熟悉行政执法的相关人员,如各大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高校法律专业教师、从事或熟悉行政执法等工作的在职和退休人员。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三、选聘流程
(一)选聘方法。报名人员需填写《启东市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专家库成员自荐表》(详见附件),于4月12日前报送至启东市综合电子监察中心(公园南路199号便民服务中心8楼802办公室),或将电子表格报送至规范权力运行领导组办公室邮箱(quanliyunxingban@qidong.gov.cn)。
(二)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委、司法局将对自荐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资格条件、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定专家库成员最终名单。
(三)名单公示。最终审核确定的专家库成员名单将在启东廉政网等市内媒体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个工作日内联系反映(联系人:陆洪,联系电话:83639699)。
四、工作职责
被选聘的专家库成员需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提升业务能力。专家库成员应定期参加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集中培训,增强同行政执法行为相关的业务能力及知识储备,在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过程中做到对重点内容、关键环节心中有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综合协调处置的能力。
2.开展监督检查。专家库成员将参与对我市各单位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督检查、抽查工作以及有关行政执法案件的集中复查。各类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分组交叉检查方式,避免发生专家库成员检查本人工作单位的情况。每次监督检查前临时抽取专家库成员进行编组,临时部署安排工作任务,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随机性、实效性。
3.遵守规章制度。专家库成员应当努力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职责使命,按时保质完成交办工作。参加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专家库成员应当带头严守各项法律纪律规定,保持个人良好形象,对于无合理原因连续缺席两次以上、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人员,取消其专家库成员资格。
中共启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附件:启东市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专家库成员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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