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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相扣”实现信访举报“闭环管理”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6-21 访问次数:

今年以来,启东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工作机制,通过统一受理、及时分流、精准督办和回告反馈四个环节,组成信访举报工作的完整链条,实现信访举报工作“无缝衔接”。

统一归口,受理环节“规范有序”。对于上级转办及自收群众来访、来信等,严格落实信访受理登记制度,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内的事项,严格实行统一登记和归口管理,规范信访件受理流程,对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贴码编号、建立台账、分流处理、规范管理,及时将重要信息详尽录入电子和纸质台账。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规定转给有权处理的部门或单位办理。

及时分流,流转环节“全程留痕”。及时受理来自“信、访、网、电”的信访举报,规范检举举报平台登记、领导审批、分流转办等流程,做到分流到位、施策有力。信访室向案件监督管理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镇街纪(工)委移送信访举报件均实现“点对点”式流转,当面签收移交,确保无缝街接;对批转信访件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做到全程留痕、流向清楚。

精准督办,办理环节“动态跟踪”。建立“周督办、月调度、季汇总”的对账销号管理督办工作机制和室组配合联动指导审核把关工作机制,对上级信访交办和督办件、领导重点批示件、巡视巡察等重点信访件,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紧盯办理进度,每周跟踪督办,每月调度推进,每季度盘点汇总,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对于办理进度较慢、处置不及时的纪检监察机构,及时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不断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提高办理效率。

回告反馈,办结环节“信息归口”。建立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15个工作日内告知受理和反馈办理结果的工作要求,及时核实告知和反馈反映人。同时,在案件办理和反馈的过程中,积极与反映人沟通交流,在解释政策和程序的基础上,注重从情感上疏导。分类处置化解,在业务内问题查深查透的基础上,对于业务外合理诉求,督促属地党委或相关单位按照规定给予解决,对于业务外不合理诉求,依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解释引导,督促属地党委落实包保责任制,做好信访稳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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