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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作者:启东廉政网 发布日期:2021-01-20 访问次数:

春节将至,为更好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王鲍镇洪桥村党总支书记李强飞等2名村干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2019年5月,村民姚某某为违规建房希望给予关照一事,在吕四港镇某酒店宴请王鲍镇洪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强飞,村经济合作社副社长、会计宋卑红。2019年12月,李强飞、宋卑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吕四港镇平东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王金美违规接受他人宴请的问题。2016年12月、2017年3月,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曹某某为在村级日常监督和工程验收方面得到平东村村干部的关照,先后两次组织宴请时任村党总支书记王金美等人。2019年12月,王金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理想信念不坚定,对触碰纪律红线心怀侥幸,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抵制、严肃查处。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以案为鉴,以事为镜,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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